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解讀
內蒙古格子
為構建科學公正的考試招生制度,內蒙古出臺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從 2022 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啟動,2025 年全面實施,涉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等多方面改革,旨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教育公平,下面為你詳細解讀。
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桨腹?,相關事宜詳情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罚ń袒z2016﹞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題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6號)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實我區《關于推進新時代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20﹞18號),加強基礎教育高質量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現就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锕ぷ髦贫ū緦嵤┓桨浮?/p>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發展素質教育,遵循教育教學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改進學校育人和教育評價方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構建科學公正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義務教育與高中階段教育、高考綜合改革有效銜接,全面建設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體系,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五育并舉。遵循教育教學和學生成長規律,發展素質教育,深化課程改革,落實“雙減”要求,提高育人質量,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育人體系。
(二)公平公正。優化頂層設計,完善政策措施,改革體制機制,完善評價標準,規范評價程序,持續推行“陽光招生”,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分級管理。自治區統籌管理,以盟市為主實施,盟市、旗縣(市、區)協同推進,在報名、考試、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各負其責,有序銜接。
(四)綜合協調。統籌推進考試科目設置、命題管理、組織實施、錄取方式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改革;協同推進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師資等各環節配套改革,促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三、改革目標
確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健全組織規范、程序合理、結果公正、監督有力、保障到位的考試招生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教育公平。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開始啟動,到2025年全面實施;不斷形成具有自治區特點,體現科學教育質量觀,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的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浫∧J?。
四、主要任務
(一)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既是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終結性考試,又是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兩考合一、一考多用”,考試結果是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學生畢業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1.考試對象。各盟市根據學生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的一致性、連貫性以及其他條件的符合程度,明確應屆生、往屆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具體條件。
2.考試科目設置?!读x務教育課程方案》所設定的國家課程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
少數民族語文作為地方課程科目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同期進行。
3.考試方式。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
地理、歷史和少數民族語文等科目采用紙筆考試的方式;
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采用紙筆考試與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體育與健康科目包含體育與健康知識、日常參與情況、《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等內容,其中,體育與健康知識采取紙筆考試(與生物科目同卷),其他內容考試具體方式由自治區另行規定;
藝術、信息科技、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采取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考試(考查)方式。信息科技科目采用計算機測試的方式,勞動科目采用綜合評定的方式,綜合實踐活動科目采用日常體驗考查的方式,具體實施細則由盟市制定。
4.考試分值和時長。
(1)各科目分值。語文、數學、外語各100分,其中外語含聽力10分;道德與法治50分、歷史50分;物理70分(紙筆考試60分,另加實驗操作10分)、化學50分(紙筆考試40分,另加實驗操作10分);生物學30分(卷面總分40分,其中含體育健康知識10分)、地理30分;體育與健康80分,其中體育與健康知識10分(與生物學同卷)、日常參與情況5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七、八、九年級各占15分共45分、專項運動技能測試20分;少數民族語文80分。各科目考試總分值為660分(參加少數民族語文考試的考生總分值為740分)。
(2)考試時長。語文120分鐘,數學、外語(含聽力)各90分鐘,道德與法治、歷史同考不同卷共90分鐘,物理、化學(均不含實驗操作)同考不同卷共90分鐘,生物學、地理同考不同卷共60分鐘,少數民族語文90分鐘。其他科目的考試時長由盟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5.考試命題。依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進一步提高命題質量,全面推進基于核心素養的考試評價,注重考查學生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在真實情境中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結合不同學科特點,合理設置試題結構,減少機械記憶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杜絕偏題、怪題;提高探究性、開放性、綜合性試題比例,積極探索跨學科命題。加強對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實驗操作的考試(考查)核查。
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知識和少數民族語文紙筆考試從2025年起實行自治區統一命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實驗操作考試(考查)采用技能測試、現場展示等方式,命題、考試(考查)和具體實施細則由盟市制定。
6.考試時間。地理、生物學(含實驗操作,含體育與健康知識)科目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在八年級結束前完成考試(考查)。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歷史、少數民族語文等科目紙筆考試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進行,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為每年6月下旬。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專項運動技能測試以及藝術、信息科技、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的考試(考查)在九年級第二學期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七、八、九年級各組織一次,具體時間由盟市確定。
7.考試組織。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紙筆考試科目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命題、評閱試卷、成績公布等工作,各盟市按要求開展考務組織與管理、成績等第劃定及成績使用等工作。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考查)、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科技、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的考試(考查)由盟市組織實施。
8.成績呈現。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等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少數民族語文作為中考計分科目成績可以以“分數”、“等第”或“分數+等第”等不同形式呈現,其中使用“等第”呈現的科目成績可以依據自治區提供的原始分數劃定,也可以根據考生數量的比例進行劃定;生物學實驗操作、藝術、信息科技、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綜合考查科目的成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第。各等第可根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需要賦相應分值,最高可賦20分。具體辦法由各盟市確定。
每年7月上旬公布全區統考科目成績;7月中下旬各盟市組織招生錄取,具體時間由各盟市確定。
9.成績使用。在校學生取得的所有學業水平考試(考查)成績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初中畢業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由各盟市結合實際確定。到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招收錄取新生,原則上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全部達到C等及以上,方可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用于初中學生畢業與學歷認定,長期有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用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應屆畢業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畢業生當年有效。九年級未畢業休學到下一年級的,八年級已考過的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
殘障學生、身體有疾病等特殊情況的學生參加有關科目考試,以及區外轉入學生、回原籍報考學生、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等,在成績認定、招生錄取等方面,由各盟市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區內學生轉出到區外,盟市教育局應為其出具學業成績證明。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是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發展、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五個維度,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學生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五個認同”、人生理想、遵紀守法、集體意識、愛護環境、文明禮貌、誠實守信、勤儉節約、尊重他人、自律自強等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學業發展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應用情況,以及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問題解決能力、合作學習能力、自主學習能力、創新素養、信息素養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體質情況、健康生活和心理健康等;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文化理解、藝術表現的能力;勞動與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學校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及勞動素養和實踐能力等。學生的標志性成果是評價學生發展情況的重要依據,可以納入相應維度進行評價。
2.評價主體。按照服務育人、注重發展、科學評價、民主公開原則,堅持“誰了解、誰評價”“誰評價、誰負責”,積極吸納教師、學生等參與評價,將評價有機融入到常規教育教學活動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主體主要有教師、學生本人、同學等。初中學校要根據評價內容,結合本地、本校實際,細化評價要素,逐項確定每項評價要素的評價主體、評價方式、記錄方式等。
3.評價程序。嚴格規范寫實記錄、材料遴選、公示審核、檔案生成、綜合評定等評價程序,建立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復議審核等監督保障和誠信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評價工作客觀真實、簡便有效。
4.評價方式。鼓勵初中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創新評價方式,將主觀評價和客觀評價相互結合,結果評價、過程評價、增值評價、綜合評價互為補充,保證評價主體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評價對象的基礎上科學有效開展評價工作。主觀評價可采用評語、問卷、量表等評價方式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描述??陀^評價主要圍繞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對學生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的修習情況,以及參加各級各類活動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等可測量、可量化的內容進行評價。
5.評價實施。完善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學校四級管理制度,各負其責協同落實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自治區另行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南》,建立健全科學的評價體系。各盟市要建立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旗縣(市、區)分別制定實施方案,初中學校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實現“一校一辦法”。2022年9月1日起,在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全面實施。到2025年,全區實現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基本依據的目標。
6.結果呈現及應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最終結果可采用“評語+等第”或“等第”形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第。在2022年-2024年過渡期間,具備條件的盟市可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積極探索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參考或依據。
(三)深化招生錄取改革
積極構建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基本依據的招生錄取模式,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制定學校招生標準,完善統招、分招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
1.改革統招辦法。積極探索使用分數、分數+等第、等第等多元化成績呈現方式進行錄取,鼓勵有條件的盟市探索實行“等第”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減輕學生負擔。具備條件的盟市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可開展普通高中錄取計分科目試點工作,除語文、數學、外語和體育與健康科目外,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選擇部分科目作為普通高中錄取計分或等第評價科目。各盟市要制定并逐步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使用辦法,報考自治區示范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原則上應為B等及以上;報考其他高中階段學校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原則上應為C等及以上。
2.發揮分招政策導向作用。普通高中的分招名額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結合學校育人質量、辦學特色、課程開設情況等因素,合理分配到初中學校,分招名額要向城鎮薄弱學校、農牧區學校傾斜。合理確定不同類別高中分招比例,自治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屬地內優質普通高中的分招名額分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70%,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分招指標具體分配辦法由盟市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并根據學校發展進行動態調整。鼓勵有條件的盟市開展普通高中全部指標到校的改革試點。
3.規范自主招生。具備條件的普通高中學??缮暾堊灾髡猩圏c,制定招生章程和學生培養方案,詳細列明招生類別、數量、標準以及范圍、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報經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實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學生,滿足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藝術、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以及哲學、歷史、古文字等學科素養較高、特殊才能較突出、發展潛質較大學生的發展需求,推動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辦學。自主招生人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的5%-6%以內,具體比例及招生方式等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4.積極引導中職招生。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同步進行。將技師學院、技工院校納入職業教育統一招生平臺。積極穩妥推進中等職業學??鐓^域招生改革,自治區教育廳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和區域產業結構,統籌安排中等職業學??缑耸杏蛘猩ぷ?。采用免試注冊入學等方式招收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創新中等職業學校人才培養模式,積極探索“3+3”(中職3年、高職3年)、“3+2”(中職3年、高職2年)、五年一貫制(中高職5年一貫)等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扎實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由分層向分類轉型,為具有不同發展潛質的學生構建普職融通的成才立交橋。
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盟市要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合作辦學、聯合招生的審核、備案、監管和指導等工作。
(四)規范招生組織管理
1.合理編制招生計劃。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及普職招生工作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學校各類教育資源總量以及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均衡協調發展的原則,科學核定并嚴格執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2.保障招生機會公平。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同步報名、同步考試、同步錄取”的原則進行招生。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根據“屬地招生”原則,普通高中學校在規定區域內招生,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不得跨區域招生。嚴格學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
各地要結合高中分類發展定位,到2024年健全完善普通高中屬地內招生辦法。
3.嚴格加分項目管理。從嚴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到2025年,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范盟市自主加分項目,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具體加分項目和分值由各盟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制定,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4.規范學業成績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向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嚴禁用考試成績給學校和教師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初中學校教師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表彰獎勵。加強考試信息管理,堅決杜絕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各種炒作行為,嚴禁利用網站、電子顯示屏、橫幅、展板、自媒體等渠道宣傳炒作升學率、“中考狀元”等。
5.規范錄取批次。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分批次進行。原則上分為四個批次,各批次均為平行志愿,各盟市可結合實際進行適當調整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1)提前批次:特色高中專項計劃、藝術體育特長生和面向全自治區招生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2)第一批次:自治區示范高中和盟市示范高中、優質高中、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3)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4)第三批次:“3+3”、“3+2”及五年一貫制高職招生。
各盟市對新建普通高中可在招生范圍、錄取批次等方面實行特殊支持政策,設置3—6年過渡期,促進新建普通高中建一所、成一所、“名”一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監督,主動作為,加強對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統籌管理。各級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研究、指導評價,相關學校要加大考試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對改革的正面宣傳,凝聚共識、堅定信心。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深化教學改革
各盟市、旗縣(市、區)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上好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科技、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數字化環境下的新型人才培養模式,重構教與學流程,發展素質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質量和有效性進行監測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自治區將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組建專業化的命題隊伍,確??荚嚸}質量和水平。嚴格命題、印制、運送、考試、閱卷、錄取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和考試安全。盟市、旗縣(市、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經費、編制保障,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初中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所需的師資、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消耗性實驗材料的配置與供給。自治區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統一收費標準;盟市、旗縣(市、區)自主組織考試(考查)的科目,自主確定經費事項,實行收費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確定收費標準。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建設。各盟市要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試、體能與健康考試、藝術考查等信息化系統建設,著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四)完善招生機制
完善高中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分級負責、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計劃、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自覺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五)強化監督問責
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執行情況督導問責機制。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各項規定,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堅決杜絕任何高中階段學校擅自提前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有償招生、重復招生、搶拉生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完善違規違紀行為監督檢查和處理機制,重大違規違紀事件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提高政策解讀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提高公眾對改革的知曉度和理解度。要關注社情民意,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收學費、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高考政策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本方案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開始執行。各盟市根據本方案制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細則,于2022年7月30日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后實施。自治區教育廳及各盟市歷年執行的相關文件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