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格子
各縣(市、區)教科體局,市直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省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精神,根據《南充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南市教體〔2020〕2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以下簡稱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教育體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基教科、職成科、計財科、督導室、市教科所、市技裝所等相關科(所)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基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全市高中招生工作。駐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招生過程。
各縣(市、區)教科體局應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當地高中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
所有學校按市教育體育局審核批準的計劃(見附件1)執行,省級示范高中班額不得超過55人,其他高中班額不得超過50人。
三、招生范圍
除下列經批準可跨縣域招生的學校外,其余學校均實行屬地招生。
(一)公辦學校
省級示范高中、白塔中學、西華師大附中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數量的考生。
(二)民辦學校
省、市級示范高中非公費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三區聯招學校
順慶、高坪、嘉陵三區公辦學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費生可跨區招收一定比例考生。
(四)藝體特色(示范)學校
省級示范高中、省級藝體特色(示范)學校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數量的藝體特長生。
四、志愿填報
(一)填報時間
6月19日08:00—21日18:00。
填報時間結束,南充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招生網(以下簡稱中考網)志愿填報渠道關閉,鎖定考生志愿,不得更改。為確保志愿填報順利開展,5月20日08:00—22日18:00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模擬演練。
(二)填報辦法
考生以身份證號為用戶名登錄中考網填報志愿。系統對考生志愿信息實行加密保護,除考生本人可查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能查詢和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三)志愿設置
志愿共分五個批次八個類別,每個批次或類別志愿只能選填一所學校。
提前批:藝體特長生。藝體專業測試合格考生,應在該批次志愿欄內填報擬報考學校,如未填報該校志愿,視為自動放棄該校錄取資格。藝體專業測試由各縣(市、區)教科體局統一組織,成績合格考生名單由教科體局于6月18日前上傳中考網,逾期未上傳視為未進行藝體招生。市直屬學校在市教體局指導和監督下完成藝體專業測試和名單報送工作。
第一批:分兩階段填報。第一階段卓越計劃。南充高中順慶、嘉陵校區面向全市,各招收200人;南充高中臨江、高坪、文峰校區和白塔中學面向順慶、高坪、嘉陵三區,各招收50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順慶,各招收50人(公費生);閬中中學、西充中學、南部中學、營山中學、儀隴中學、宏德中學面向縣域內,各招收30人。第二階段設縣域外、縣域內兩個志愿。所有公辦省級示范高中和白塔中學、西華師大附中可面向縣域外、縣域內招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費生面向順慶招生。各校在縣域外招生不超過當地參考人數的1%(含卓越計劃),在縣域內招生為學校計劃的10%。南充高中按計劃錄滿。
第二批:民辦省、市級示范高中非公費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南充道鑫雙語學校、閬中川綿外國語學校、蓬安啟睿實驗學校非公費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填報該志愿前,需向擬報考學校咨詢收費標準。
第三批:三區聯招。順慶、高坪、嘉陵三區所有公辦學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費生可跨區招生,各校在每區招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5%。
第四批:各縣(市、區)設置。各地高中(含省級示范高中剩余計劃和市級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其他高中等)在縣域內招生。各地于5月15日前在中考網內完成志愿設置。
(四)填報要求
1. 維護考生權利。各地各校要加強考生志愿填報指導,志愿填報須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和家長自主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為填報。
2. 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考生填報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如有舉報并查實,將按考試招生紀律嚴肅處理。
五、新生錄取
(一)錄取規則
1. 統一錄取。錄取由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錄取無效。
2. 順序錄取。錄取時按志愿設置順序依次進行。
3. 學位唯一。錄取時一個考生只有一個學位。
(二)錄取流程
1. 統招生。市直屬高中和跨縣域錄取由市教育體育局實施,縣域內錄取由各縣(市、區)在統一時間、地點、平臺內實施。
2. 藝體特長生。藝體特長生錄取由市教育體育局實施,以中考成績為基礎、專業測試成績為依據,依據考生志愿,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藝體特長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50分,低于50分但特長突出的,經市教育體育局認定后,可調劑到相關學校就讀。認定標準:體育類,參加省體育局、省教育廳主辦的年度競賽計劃內的體育比賽獲前八名或獲二級以上等級運動員稱號的學生;藝術類,參加省教育廳每三年舉辦一屆的省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獲一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省級示范高中對藝體特長生文化成績有更高要求的,需于5月31日前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批準,同時,組織專業測試時學校應告知考生和家長。
(三)錄取要求
1. 錄取依據。參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凡被志愿學校錄取,其學籍只能注冊到錄取學校。
2. 最低控制線。市教育體育局結合考生人數、招生計劃、學位供給等因素綜合確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任何學校不得違規招收最低錄取控制線下考生,未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市內、市外就讀均不能注冊普高學籍。
3. 負面清單。考生凡被認定存在校園霸凌行為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所有教育優待資格,并放入第四批最后一階段錄取;學校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校園安全事故或存在校園霸凌等侵害學生權益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縮減學校當年招生計劃。
六、報到注冊
7月3日18:00前,新生在中考網內完成注冊。已錄取考生可持身份證到學校通過身份證閱讀器掃描登記注冊,也可掃描學校二維碼登記注冊。無故逾期未報到注冊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資格,也不得參加其他任何學校的調劑補錄。
所有學校必須按照錄取名冊為新生報到注冊,嚴禁任何學校接收錄取名冊之外的考生,未報到注冊的新生不得申報學籍。市教育體育局將根據報到注冊名單進行學籍注冊審核。
七、調劑補錄
7月4日18:00前,各縣(市、區)教科體局統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匯總后統一報送市教育體育局調劑補錄,補錄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加分及政策照顧
(一)加分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下列考生可加分錄取:少數民族、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5分,市級及以上政府認定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其子女國家級加15分、省級加10分、市級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則,不累加。
學校報送擬加分學生名單,各縣(市、區)審核公示確認后,于6月10日前在中考網內登記,市教育體育局公布中考成績時一并公布,未按時登記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政策照顧
1. 軍人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南充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南充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充市貫徹〈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政〔2022〕281號)執行。烈士子女入學參照軍人子女入學規定執行。
2. 高層次人才子女,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充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管理服務辦法〉的通知》(南人才辦〔2020〕5號)執行。
3. 抗疫人員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南充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及關愛工作的通知》(南市教體辦〔2020〕10號)執行。
4. 精準扶貧計劃,省、市級示范高中按招生計劃的1%幫扶當地脫貧家庭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入學,在報考學校錄取線下50分內從高到低錄取。
5. 定向分配計劃,省級示范高中統招生計劃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務區內每所初中學校(即指標到校生,6月5日前各地報送定向分配計劃表,見附件2)。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計劃的學校,其剩余名額由縣(市、區)統一調配。指標到校生,須在該校連續就讀三年且具有正式學籍,正常轉學的至少讀滿2年,錄取時在報考學校錄取線下30分內從高到低錄取。
所有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考生材料由各縣(市、區)審核,錄取時在縣域內按相關政策執行,未按時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顧。
九、異地就讀
市外考生回我市就讀、我市考生到市外就讀按《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異地入學工作的通知》(南市教體辦〔2023〕14號)執行。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招生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事關教育行風,政策性強、規范性要求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招生規范、有序、平穩進行。
(二)嚴格招生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省、市招生工作相關規定,按《關于嚴肅2024年中小學招生紀律的通知》要求,落實《南充市規范招生“十條禁令”》,切實維護招生秩序,規范招生行為。嚴禁不具備招生資格的學校招生,嚴禁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嚴禁各地各校接受跨市(州)招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凡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并擾亂我市招生秩序的單位和個人,如有舉報并經查實,將按管理權限嚴格追責。招生工作情況將納入年終對各地目標考核和教育質量評價。
(三)健全監督機制。市教育體育局駐局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817-2396613。各地各校要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或監督平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各地要建立招生“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規的學校、校長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四)完善公示制度。各地各校要對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進行公示。學校招生要做到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
(五)做好宣傳咨詢。各縣(市、區)和各招生學校要精心策劃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和指導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客觀、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營造良好氛圍。招生宣傳材料須報經當地教科體局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